建设背景
多数地区的信息产业已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计算机的应用较为普遍,急需在办公自动化、数据处理、动漫设计及视频处理、企业网及园区网建设、综合布线等方向的熟练技术人员,其需求量较为稳定。这对于职业学校毕业生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学生动手能力要求较高),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需要大批量基础性技术人员,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建设基础
我校计算机类专业有一批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17人,双师型教师11人,占64.7%;中高级职称14人,占82.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实习指导教师16人,占专业教师的94.1%;兼职教师5人,占29.4%;国家级骨干专业教师培训11人。本专业有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级教坛之星1人。这些教师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素质精良,能够胜任专业课教学和实...
负责人简介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2 03:12:37   出处: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和实施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壮大我市职业教育规模,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大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办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积极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服务城乡、面向人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我校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和任务

校企合作办学。学校要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合作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形成供需衔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实效。要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走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主动开展联合办学工作。学校的校企合作要由单纯的的订单培养、接纳学生实习就业等浅表合作,向紧密型、投资型、股份合作型、共同培养型等深层合作推进,大力提倡把学校的实训工场办在企业,把企业的车间建到学校。

三、主要形式

学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以下合作形式:

1.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精神,积极探索订单培养、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形式。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共同制订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和实习计划,研究专业设置、建立企业资助奖学助学基金,为企业提供所需技能人才。职业学校还要积极发挥教学资源优势,采用校内办班、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为企业进行职工培养培训,将学校建成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校企合作的益处。

2.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企业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将实训、培训和生产有机合结合起来,做到培训功效“五合一”,即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作品、产品合一;育人、创收合一,真正把学校的实训中心建成企业的生产基地,学校的教学工厂,面向社会的培训中心,提升实训中心的科技水平、企业文化氛围和经济效益。

3.股份合作办学模式。学校与企业订立章程,企业通过以资金、设备、技术入股,学校以场地、师资、学生工学结合、企业职工培训等入股形式,形成一个新的股份合作实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在校企之间形成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校企合作中要明确学校在合作办学中的主体地位,明确让学生充分实训、提高技能是合作办学的宗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合作义务,达到校企合作互利双赢的效果。

除上述基本合作形式外,只要有利于职业学校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任何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校企合作”办学形式都可积极探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是壮大我校职业教育规模,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能力提高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新一轮发展的重要途径。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开展“校企合作”为契机,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学校进一步办出特色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为企业培养各类所需人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高中兴校长任组长,任大宝、操东林、刘宗骅副校长、夏劲主席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裴鹏飞兼办公室主任。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管,典型带动

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将联合办学紧密程度和办学水平作为学校办学业绩和水平评价以及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方面,作为高水平示范性学校、示范专业评审考核的重要条件,纳入评估督导范围,切实保证联合办学取得实效,同时要大力推广切实有效的联合办学模式。  

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职能处室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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