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

践行“两学一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3 00:00:00    信息来源:总务处   阅读次数:

    高考、中考临近,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食物中毒的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学生食品的绝对安全。
    2、广泛宣传,增强师生防范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知识,对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救治常识进行普及及宣传,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广大师生能够主动、有效地参与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
    3、在食品采购和生产上,强化监管。坚持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制度。
    4、专家提醒: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空气湿度加大,是细菌最为活跃的季节,因此,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
    ⑴保持厨房环境和餐用具的清洁卫生。
    ⑵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来源不明的食品,切勿食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⑶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处理。
    ⑷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⑸彻底加热食品,特别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应烧熟煮透。
    ⑹烹调后的食品应在2小时内食用。
    ⑺妥善储存食品。食品储存密封容器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放。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要保存的剩余食品存放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
    ⑻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摄氏度,并至少维持2分钟。
    ⑼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差的饮食店。
    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吃生食、不喝生水。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