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区教体局文件:关于印发《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1 15:05:0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违规现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树立教师和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区教体局制订了《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 2:宣州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附件 3:宣州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 4:宣州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校教师自查表

 

2020 11 6

抄送:市教体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

 

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宣州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教人〔201918 号),2020 11 6 日至 2020 12 31 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树立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区教育系统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明显加强。

三、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行为。

2、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3、在职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费用的,以及歧视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 11 6 日—11 15 日)

1、全面宣传动员。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大会,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广大教师了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每位教师都要与学校签订不参加有偿补课的书面承诺书,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2、开展自查自纠。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组织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当前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 11 16 日—12 15 日)

各校要设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区教体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积极主动查找问题,真抓严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设立举报电话:30273633022870,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 12 16 日—12 31 日)

区教体局对各校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进行检查和梳理,召开工作推进会,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为进一步强化整治效果,在专项整治的各阶段不定时地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区教体局会同各校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五、责任追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依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一) 学校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降低校长年度绩效与职级考核等级。

(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 章荣钰

副组长: 盛富国 王德喜 袁长清 邓祥秀

员: 吕奇志 潘祖志 程延文 胡国栋 黄绍华 李世权 章昱杰 祝年明 夏侯明 余延东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协调和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树立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开展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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